

《简朴房条例》今日生效,房屋局辖下分间单位专责小组即日起接受现存分间单位的登记申请,已符合居住环境最低标准的分间单位也可申请简朴房认证。
简朴房制度提供48个月过渡安排,至2030年2月28日止,让分间单位的业主和营运人有合理时间逐步过渡至符合法定要求。有关违法出租无登记、无认证分间单位的刑事罪行会在条例实施12个月后,即2027年3月1日才生效。
在新制度推展的首年,房屋局会重点推动现存分间单位的业主尽快递交登记申请。现存分间单位,无论现时是否符合居住环境最低标准,均欢迎先进行免费登记以取得宽限期。
在新制度推展的次年,即明年3月1日登记期结束起,房屋局会持务实、以民为本和风险为本的原则,情理兼备、有序对违法出租无登记、无认证的分间单位执法,确保分间单位住户不会因执法行动而流离失所。
房屋局会聘请六队涵盖港岛、九龙、新界不同区域的分间单位区域服务队,协助有需要的受影响住户在私人市场上寻找其他居所搬迁,以及灵活协调过渡性房屋、单身人士宿舍、中转房屋、临时收容中心等其他房屋资源提供暂时安置。
为配合新制度实施,房屋局去年10月起在过渡性房屋新增丙类租户类别,供受简朴房制度相关改造工程或执法行动影响而有迫切短暂安置需要的分间单位住户申请。丙类租户申请人无须为正轮候传统公屋的人士,并可获放宽过渡性房屋的现行入息和资产限额。
房屋局发布的《简朴房居住环境最低标准实务守则》详细阐述分间单位须符合最低标准的各项要求,为业主、营运人和业界人士提供清晰取得简朴房认证的指引。为鼓励分间单位业主和营运人尽早递交登记和认证申请,政府就认证申请费提供「早鸟」减免优惠,最高可获全免。
行政长官已按条例委任上诉委员团的成员,任期三年,以处理因拒绝登记申请、拒绝认证申请、取消登记、取消认证等而提出的上诉。
香港国际网络电视台/2026.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