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修订之《汞管制条例》下的新增受规管添汞产品管制措施本月31日起生效,涵盖八种新列入受规管添汞产品。
政府6月完成修订《汞管制条例》,以落实《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的修正案,逐步淘汰对人类健康或环境构成危害的添汞产品,减少公众接触这些添汞产品的机会,以保障公众健康和保护环境。
环境保护署表示,条例修订生效后,相关受规管添汞产品的制造、进口、出口和供应将被禁止。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五万元和监禁一年。
新措施下,政府为新增受规管添汞产品的供应设定宽限期至2029年1月。宽限期后,若有人继续供应相关受规管添汞产品,当局会在收集足够证据后作出检控。
为协助业界了解新管制要求,环保署已发信通知相关受规管添汞产品的进出口商、销售商等持份者,详细说明新管制的执行细节,以及到访向持份者作解说。
查询可致电2838 3111或发电邮与环保署联络。
香港国际网络电视台/2025.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