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是网络空间安全的第一要务


【文/牟承晋】1  引言

在网络空间领域,主权和安全从来都不可分。主权是安全的根基和旗帜,安全是主权的体现和保障。主权指引正确的安全观和安全行动准则,一切安全措施都必须遵循和维护主权原则,是主权在网络空间的具体再现。没有主权的网络空间安全从来就不存在。不讲主权,网络空间安全只能是迷失心智、迷失方向,只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只能是空谈误国。

2  网络空间主权的理念和要素

2.1主权是国家存在的原则。

被称为近代西方主权学说创始人的法国政治思想家、法学家博丹(Bodin • Jean)16世纪提出的主权概念和理论认为,主权是一个国家不可分割的、统一的、持久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政府可以更换,主权永远存在。

国家无论大小、强弱、历史长短、人口多少,主权一律平等。联合国就是建立在“各会员国主权平等原则”基础之上。中国政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提出的“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是第一位的原则。

2.2主权的基本要素

⑴ 领域权,即一个国家对所拥有的陆、海、空、天及其覆盖、折射的全部空间行使的独立自主的最高权力。领域权决定国家主权的管辖范畴。

主权并非虚拟,领域是决定主权必不可少的地理要素。丧失或放弃领域权,主权不复存在,主权就是空谈。

领域就是国家的疆域,一个国家包括陆地、河流、湖泊、内海、领海及其相对应的底床、底土和上空的全部范围,是国家行使主权的所有空间。

上世纪中叶,地球人几乎都还没有“网络空间”的概念。人类的进步,科学的发展,将计算机、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网络空间很快推演到全世界面前。上世纪下半叶以来,美国赤裸裸地不断强化网络霸权扩张,网络空间主权概念伴随着网络空间安全问题日益严峻,越来越被世人深化感知和认识。

网络空间属于国家领域天然界定、有机融合、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⑵ 统治权,即一个国家对所有领域的保卫权、防卫权和维护权。军队、警察、监狱、司法等武装力量、执法机构的建立与维持,是主权政权化的集中统一体现,是在国家主权范围内行使最高权力的保障工具。

⑶ 管理权,即对所拥有领域的人和物及其活动进行规范管理的立法权、司法权、管辖权、治理权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府、法院、检察院等是依法实施国家管理的主权代表机构。

2.3网络空间主权

网络空间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自然延伸和依法拓展。

网络空间主权同国家主权一样,离不开领域权、统治权和管理权三个基本要素。各国对其网络空间领域拥有不容侵犯的独立自主统治权和司法行政管理权。各国的网络空间主权相互平等,受《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的制约与保护。毋庸置疑,渗透、损害、攻击他国网络空间的侵权行为,与侵犯他国陆、海、空、天疆域同样属于战争性质的侵略主权、颠覆主权行为。

有人认为,网络空间安全与现实空间安全交织在一起,不同国家的政治、文化氛围不同,由此引发的网络空间安全认识也有所不同,两国之间容易产生冲突、误解和误判,只能是自己给自己对症下药地解决本国网络空间安全问题。这种说法,抽掉了国与国之间主权原则不可交易的灵魂与红线,将国际公认的国家主权问题与各国社会人文问题混为一谈,将制衡外部的网络空间主权和安全威胁与治理国内的网络空间安全混为一谈。因为村里闹鬼就请鬼子进村,只能是引狼入室。

捍卫网络空间安全就是捍卫国家安全,国家安全的根本就是国家主权。没有主权,何来安全?没有主权,谈何安全?放弃了主权,谁来承担安全?为谁维护安全?

有人认为,能力有多强,网络空间的边界就有多远,无论中国还是美国,都很难划江而治,或者独善其身。这种说法有很大的不妥。这显然是对网络空间主权理念的悖论。

就一个国家而言,其网络空间相对于他国的网络空间,依照各自的领域权、统治权、管理权划江而治,不应该吗?不合法吗?根服务器集中在美国,顶级域名解析管理系统控制在美国,美国是因特网事实上的全球中心,难道只许美国将世界网络空间据为己有,却不许各国依照主权原则拥有根服务器、拥有本国的域名解析管理系统划江而治吗?美国有能力,就为所欲为地渗透他国的网络空间,就恣意妄为地攻击他国的网络空间,就肆无忌惮地 随时发动全球网络空间战,就不择手段地推行一网独霸天下,有什么法理依据?有什么法律根据?

网络空间主权与国家主权一样,从来就不能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来简单混淆。世界上最小的梵蒂冈城国,四面接壤意大利,紧邻意大利首都罗马,尽管从地理位置上看是“国中国”,其世界公认的独立主权国家地位从来就不可动摇。从宗教信仰上来说,90%的意大利人是天主教徒,意大利语也是梵蒂冈的常用语,梵蒂冈则是全球信仰人口众多的天主教的教宗国,在政治、文化等领域拥有与美国、俄罗斯、中国同样的重要影响力。迄今,梵蒂冈自行铸造发行货币。如果中国与梵蒂冈建交,是基于“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和“一个中国”的原则呢,还是因为某种程度、某个层面、某类思维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呢?不言而喻。

3  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主权特性

3.1 战略防御的特点

战略,本是军事术语,指战争谋略,或对军事斗争全局的谋划和指导,或一定历史时期指导全局的方略。

军事是政治的延续,战略具有兼顾军事、政治和经济因素的全局性、对抗性、预见性和谋略性等特性。战略构成的基本目的是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和统一,维护国家与民族的根本、长远和整体利益;在分析国际形势和敌我友各方战争因素基础上制定的战略方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以国家综合国力为后盾、军事力量为核心的战略力量是物质基础和支柱;战略措施是准备和进行战争的具有全局意义的保障;战略类型可按不同标准划分,如按社会历史时期划分近、现代战略,按作战性质划分进攻或防御战略,按使用武器划分常规战争或核战争战略,按军种划分陆、海、空军战略,按作战时间划分速战或持久战略,等等。

3.2 防御不是被动战略

有人认为,美国网络安全有着更多的进攻型战略成分,而中国明确为“防御型战略”,而且还摇摆于选择封闭式“消极防御”还是开放式“积极防御”之间,是影响政策有效性和争议性的关键所在。这个说法有点“管中窥豹”,不免偏颇,且有混淆战略与策略之嫌。

进攻是为了更好地防御,防守反击一向是弱队打强队的制胜法宝。大敌当前,绝不能坐守待毙,这是军事战略的常识。任何战争谋划都是建立在积极准备战争、打好打赢战争的前提和基础之上。保卫主权的战略更是如此。不打第一枪,不等于消极防御,往往是为了创造条件、看准时机后发制人。即便打持久战,也不属于消极防御。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中辩证论述的自觉能动性在战争中、防御中的进攻等等,至今仍是经典的战略指导方针和措施。毛泽东谈抗美援朝战争时说过:“人家侵略来了,我们就一定要打,而且要打到底。”战略目的决定了我党我军一贯的原则立场,即“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个原则不仅适用于现实空间,也完全适用于网络空间。总之,怎么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根本利益,战略方针、措施、选择类型和力量配置与使用等,就怎么制定与推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任何选择以及任何策略,都必须归结、落实到维护国家主权这个战略基本目的上来。

3.3 网络空间安全事关主权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发布《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载明“国家主权拓展延伸到网络空间,网络空间主权成为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空间主权不容侵犯。”“坚定不移地维护我国网络空间主权。”“网络空间是国家主权的新疆域。”

但是,文中开宗明义所称“网络空间安全事关人类共同利益,事关世界和平与发展,事关各国国家安全”,却漏述了“事关各国网络空间主权”这一关系国家命运的要点要旨,不免遗憾。

欧美早已将网络空间宣布为“第五作战疆域”,美国更是在2016年进入了网络“准战争”状态,我国现有公众网络空间实际上全面受制于美国网络空间。如此严重威胁与威慑我国网络空间主权和安全的极其严重的局面,充分表明我国受制于人的网络空间早已不是太平盛世,《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却不能大胆正视、坦诚面对、客观分析,没有提出我国应有的积极、明确的防反网络战争的方针和措施,怎一个“惑”字了得!

3.4 “一带一路”引领全球安全观

有人认为,中国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立足于保障13亿人自身的安全,而美国作为网络空间独一无二的霸权国家,是站在全球范围思考问题、制定规则,操心“天下事”。这如果是点评我国的《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还真有些像那么回事。但如果认为我国就是立足于自身安全考虑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就是以13亿中国人的安全思维应对美国面向75亿全球人的安全思维,也太贬低中国、抬举美国了,不敢苟同。一直企图一网独霸天下的美国,从来没有那么“高大上”。

习近平主席提出和中国政府倡导的“一带一路”战略,围绕“一带一路”战略打造“信息丝绸之路”的方针,难道是立足于13亿人、而不是放眼世界的思维?“一带一路”战略,是今后较长历史时期的中国全局性国家发展战略,是引领中国“走出去”与各国携手和平发展的主动战略,是将中国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宏图大略。这样站在全球范围思考问题、制定规则、操心“天下事”、“坚持以人类共同福祉为根本”,堪比美国又当如何?说老实话,刚刚发布的《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洽洽疏漏了我国网络空间在“一带一路”大框架下的应有安全战略,又是一个不应该的遗憾。唉,怎一个“囧”字了得?

4  主权是网络空间安全的第一要务

中国现有网络空间主权和安全战略已经输在了起跑线上,输在了网络空间协议标准和域名解析管理不得不任人摆布上,输在了网络基础设施的关键核心技术和操作平台处处受制于人上,等等。没有主权,没有自主知识产权,没有管理网络的主导权、操控权,是我国20多年来网络空间安全问题频发不断、日益加剧的根本原因和致命伤。

“理直气壮维护我国网络空间主权,明确宣示我们的主张”,“坚持网络主权理念”,早就应该成为我国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根本指导思想。

习近平主席说:“互联网发展是无国界、无边界的”,说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网络空间互连互通没有国界、边界的限制。有人硬说此“互联网”就是指接入美国因特网、租用美国因特网主权服务的“中国互联网”,实在太过牵强,断章取义。习主席紧接着说得清楚:“利用好、发展好、治理好互联网必须深化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此处所指互联网,明明就是“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整合。请问,如果只有一个“中国互联网”,同谁“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如果没有各国主权网络空间的存在,怎么能够“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中国公众网络空间已经妥妥地躺在了、紧紧地拴在了美国因特网上20多年,如果还不能采取坚决果断的战略措施,在关键核心技术、操作平台、协议标准和域名解析管理等等方面彻底摆脱美国的控制,创建主权在我、不受制于人的自主网络空间体系,又如何有能力“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建设网络强国?继续追随美国在因特网上大做“安全”文章,究竟是不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究竟对谁最有利?

5  结束语

主权是我国网络空间安全的第一要务,是我国网络空间安全战略铁打的底线和红线,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任何理由都不容空谈,不容懈怠,不容交易,不容遮挡掩饰,不容动摇退缩。

主权问题是原则问题,本质问题,立场问题。放弃我国网络空间主权,就意味着对祖国的背叛。

香港国际网络电视台
责任编辑:邢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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